各职能部门、各学院: 按照上级要求,为加强工作中微信使用管理,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到行政楼522室领取相关材料,手写填报附表,3月31日(周三)下班前反馈至522办公室。 联系人:李 翔 联系电话:58731476 党委校长办公室 3月29日